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预科教育政策,激励广大预科学生奋发向上、刻苦学习,促进预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依据《贵州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奖励评选办法(试行)》,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21-2022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本评选办法适用于贵州民族大学预科学生。
二、评选奖项及比例
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、二等、单项奖学金。
1.一等奖学金评选人数比例为班级人数的3%;
2.二等奖学金评选人数比例为班级人数的7%;
3.单项奖学金分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奖学金两类。评选人数为每个班级2人,每类各1人。
三、奖励金额
1.一等奖学金1500元/人;
2.二等奖学金1000元/人;
3.单项奖学金500元/人。
四、参评基本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
2.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;
3.道德品质好,诚实守信,作风正派、身心健康;
4.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5.关心集体,热爱劳动,勤俭节约,杜绝浪费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6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素质良好;
7.在新媒体、网络空间无不当言论,自觉遵守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相关规定;
8.及时足额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等。
五、评选条件
申请学生奖学金,除需满足上述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:
1.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20%,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30%,同时综合素质测评应在班级前50%;
2.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方面有特殊贡献、成绩突出的同学方可申报单项奖学金。文体活动需在校级以上(含校级)单位组织的文化、艺术类素质竞赛、体育比赛(邀请赛除外)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或前三名。若无达到条件的同学,可不评选。
六、评选原则
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所有评选公正遵循自下而上、民主评选的原则,严格执行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审、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级评审制度和学院、学校两级公示制度。
七、评选程序
奖学金于每年6月中旬评选,具体程序如下:
1.班级评议。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以班级为单位,依据已核实的材料,进行民主评议后,确定本班级拟评选名单,报学院评审。
2.学院评审。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、政治辅导员、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按照评选要求,充分听取师生意见,严格审核,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。公示无异议,报送学生工作部。
3.学校评审。学工部组织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进行评审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下文确定。
八、时间要求
“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度奖学金登记表”(请正反两面打印)、“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度奖学金汇总表”请班主任签字后,6月18日以班级单位交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张婧老师(先交纸质审核,现场收集电子版)
贵州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
2022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