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军伟同学(预科教育学院,2023级理(6)班学生 ,学号:202316040631,身份证号:520*************39):
经审查,你自2023年9月2日办理入学手续后至今,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”。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规定,学校拟对你作出退学处理决定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五十五条规定,请你于2023年10月20日前,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(学院联系电话:085183634800,联系人:刘老师,地点: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校区6号教学楼609室)。逾期未作陈述和申辩,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。学校将按照程序作退学处理。
贵州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
2023年9月27